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官員:比特幣和以太幣不是證券!
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說明比特幣和以太幣不是證券,但許多(但不是全部)ICO是證券,將受到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相關證券法律的監管。
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金融部門負責人William Hinman在舊金山的雅虎所有市場峰會上發表演講時表示:“確定是否為證券的核心問題是它是如何被出售的,以及購買者的合理期望。”
Hinman說,確定加密貨幣和ICO是否為證券的主要問題是第三方是否希望獲得回報,特別是是否有一個人或一群人讚助創建和出售資產,並且在其中扮演重要開發和維護角色;對於資產的購買者而言,關鍵是他們是否是在尋求投資回報。
Hinman說,如果有一個集中的第三方,以及期望獲得收益的購買者,那麼這可能是一種證券。
但Hinman也舉了一些例子,其中加密資產並不會被視為有價證券,並且不會被納入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範圍。
去中心化將是關鍵
Hinman特別指出,比特幣不是證券,因為它是分散的:沒有集中化的背後企業是關鍵決定因素。另外,以太坊也不是證券,因為以太網路也是分散的。
Hinman沒有提及其他加密貨幣是否為證券,也沒有提及瑞波幣(XRP),並指出:“隨著時間的推移,可能會有其他充分分散的網絡和系統,可能不需要將它們使用的代幣或硬幣作為證券。“
關於ICO,Hinman還承認,一些數字資產可能更像消費品而不是證券,特別是如果資產是為個人使用而購買,而不是作為投資。他似乎暗示說,這些類型的產品 – 例如投資於圖書俱樂部或高爾夫俱樂部會員資格 – 可能不是證券。
Hinman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證券法的嚴格解釋提供了辯護,並指出:“這項新技術引起了興奮和大量投機興趣,但不幸的是,也存在欺詐案例。”
Hinman承認,在如何確定任何加密貨幣和ICO是否為證券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模糊空間,但他的辦公室隨時願意提供幫助:“我們隨時準備對於數位資產的適當角色做出更完整的解釋。”
文章來源:cnb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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